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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关于公开征选专项消费激励活动服务平台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4 19:08:23 来源:泸州新闻网

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提振消费的部署要求,根据《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文旅商深度融合发展高质量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泸商〔2025〕35号),我局拟对全市符合条件的零售、餐饮、消费新场景等市场主体给予专项消费激励。现公开征选专项消费激励服务平台企业,承接2025-2026年度我市专项消费激励服务工作。

一、服务内容

按照工作需求,保障专项消费激励发放与领用流程安全、高效。完成商家报名和筛选、消费激励(消费券)发放和核销、咨询答疑和客诉处理等系列工作,保障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同时具备高效的投诉处理能力,及时响应相关咨询与投诉。依据工作规则制定完善的风险管控机制,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

二、资质条件

有申报意向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等与本次消费激励任务相关的资质。

(三)免费提供此次活动相关的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相关活动经验。提供2022年以来在全国开展零售、餐饮行业消费激励(消费券)活动的情况。

(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

1.拥有较强的系统处理与监测能力,可满足活动高并发需求。确保消费券(消费奖励)发放与领用流程顺畅、方便快捷,实现资金的安全、高效投放。能有效防范和阻止违规骗取奖励、虚假交易套利等不法行为发生。

2.活动期间,能配合主办方根据活动方案提供申报登记、分类统计、资金发放、跳转通道搭建等服务,确保消费者正常参与活动。

3.具备差异化的活动方案策划与执行能力,可满足主办方不同模式活动的开展需求。

4.能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全程配合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审计监督,防止系统性交易风险。及时提供活动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能及时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消费激励(消费券)发放的张数、金额、申请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订单金额、核销率、拉动比、核销退款信息等后台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真实性和数据安全。

(三)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

1.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能及时解决发放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工作实施平稳有序,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受理消费激励(消费券)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

2.具备较强的用户覆盖能力。平台覆盖人群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可覆盖泸州全域范围。

3.具备广泛的商户覆盖范围,可满足消费者日常消费需求。具备开放的平台能力,支持线下实体商户及线上电商平台接入能力。

4.能够利用平台自有渠道配合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消费激励(消费券)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承接此次消费券发放的企业于2025年11月19日18:00前,按照上述“资质条件”和“申报条件”中明确的内容,将相关印证材料报送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市运科。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中路兴泸龙泉大厦14楼1415办公室。

公告到期后,如果只有1家报名,不再另外组织遴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需提供本单位一级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30-3104847

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

2025年11月13日

编辑:陈俊宇 责任编辑:刘笃梅 审核:汤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