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乐山市犍为县的Z女士,因为有较为强烈的保险意识,理解保险转嫁风险的核心功能,于2010年在新华保险乐山中支投保了《吉星高照A款两全保险》、《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天有不测风云,2019年Z女士因突发“肢体活动不利”住院,医生告知,客户因身患数年糖尿病,本次并发脑梗塞,所以发病急、病情重。住院期间多次病危,但在医院的努力治疗及家人的精心照顾下,Z女士总算有所好转,达到临床出院标准,但当时依然存在肢体活动障碍。
2020年,经过半年多的持续治疗和恢复,Z女士肢体功能仍无好转,经司法和1级鉴定,符合脑中风后遗症重疾保险责任。家属后续通过电话向新华保险报案申请《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脑中风后遗症重大疾病理赔金。乐山中支立即组织工作人员上门慰问并对Z女士重疾鉴定进行了核实,在理赔申请的次日就给付了8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
但最终,由于赵女士身患多种疾病,病程长、病情过重,不幸于2021年病故。家属向新华保险申请身故理赔金后,新华保险迅速受理,并于当日结案,快速给付身故保险金17万余元。
2021年3月19日,新华保险乐山中支举行了一场现场理赔会。会上,Z女士丈夫表示幸好自己当初没有听信身边朋友保险无用的言论,坚持认可保险。同时也表达了对新华保险快速优质理赔服务的满意,这份保单挽救了他的家庭,25万余元的理赔金让他们一家能够在痛失亲人的沉重打击之后,依然从容面对以后的生活。(乐山 陈翔)